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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床上用品管理的通知
  • 作者:系统管理员  编辑:  来源:   时间:2009-08-24

  • 全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08168号文件)和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从源头上杜绝“黑心棉”(即劣质生活用絮棉制品)流入校园、传播疾病,保护学生利益,维护校园秩序,现就我院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加强学生床上用品管理工作的紧迫感


    “黑心棉”问题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安全和高校的稳定。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获取暴利掺入医疗废弃物、殡葬絮用纤维制品、废旧回收垃圾棉等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全院各单位要站在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学校和谐稳定的高度,对待此项工作。


    二、加大对学生床上用品供货企业的监督力度


    我院根据浙江省纤维检验局,浙江省教育厅提供的合格企业名单,实施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确保学生用上合格的床上用品。由后勤管理处、四方公司牵头进行招标,确定学生床上用品供应商,除中标企业外,校内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经营学生床上用品。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员会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的规定,学生床上用品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得强行统一配备。


    三、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尽其职,严格禁止“黑心棉”进入校园


    每年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院要积极配合质监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销售床上用品摊点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黑心棉”违法行为。后勤管理处,四方公司要对统一招标采购的床上用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保证供应;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内巡查,“黑心棉”制品不得从校门进入校区,对混入校内的“黑心棉”制品应予以没收;学生处及各系要教育学生不参与“黑心棉”制品的销售和购买,引导学生自愿购买学校统一采购的合格产品;四方公司要加强对校内商户的管理,各商户不得私自经营学生床上用品。


    特此通知。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0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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