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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作者:系统管理员  编辑:  来源:   时间:2008-06-11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创办的全日制高职院校,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数及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有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4.岗位具体要求见下表:














































































    需求岗位


    专业(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


    需求人数


    学历及职称要求


    其它要求(工作年限、性别、年龄等)


    机械系


    实训指导师


    机械制造


    1


    全日制本科、技师及以上


    3年以上对口专业技能型岗位工作经验


    实训指导师


    机械设计类专业(机构创新设计)


    1


    全日制本科、技师或中级以上


    3年以上从事机构创新设计经验,能使用三维CAD软件


    人文系


    实训指导师


    艺术设计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年以上新闻单位的工作经验,30岁以下,有平面设计师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


    建工系


    实训指导师


    房地产相关专业


    1


    本科、技师或中级以上


    5年以上房地产全程策划经验,40周岁以下


    实训指导师


    建筑装饰或室内设计


    1


    全日制本科、技师或中级以上


    3年以上实践工作经验,或本专业行业中级以上资格证书


    轻工系


    实训指导师


    鞋样设计与制造相关专业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年以上相关企业工作经验,30周岁以下,高级工


    实训指导师


    服装设计相关专业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年以上相关企业工作经验,30周岁以下,高级工


    实训指导师


    家具设计与制造相关专业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年以上相关企业工作经验,30周岁以下,高级工


    实训指导师


    表演艺术类(舞蹈或形体)


    1


    全日制本科、中级及以上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女,30周岁以下,身高1.65以上


    各系


    教学秘书


    专业不限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年以上事业单位秘书相关工作经历,30周岁以下


    二、考录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1.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不足3l的不开考。


    2.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分数评定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3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3.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取招考岗位数的3倍(同分者一并入围,下同)参加面试。


    4.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考核(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名次依次递补。


    5.对体检考核合格者,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页(www.wzvtc.cn )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按名次依次递补。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008618619(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322室) 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联系电话:0577-86680010 E-mailrsc@wzvtc.cn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


    1)本人填写的《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近两年内考核称职以上的相关证明,其中应聘教学秘书岗位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还需提供近二年单位工资造册复印件;


    6)党组织关系、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另定


    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用钢笔(黑、兰色墨水)或签字笔答卷。


    面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可通过本院网站(www.wzvtc.cn)查询。





    2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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