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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转发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作者:系统管理员  编辑:  来源:   时间:2008-05-22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了进一步落实好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方便我市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现将具体交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县(市、区)的可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市直单位的由市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省委组织部。


    二、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时请在存单上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同时以传真形式提交党员的基本情况(县级以上组织部门盖章),党员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分别传真到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市直单位的传真到市委组织部,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传真。党员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下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分别传真到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市直单位的传真到市委组织部。


    三、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时将市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党员,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请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收齐后,于528日前统一上交到院组织部(附名单及总额),院组织部代收后汇总统一上交到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8668006086680061




    中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0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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