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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做好2008年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 作者:系统管理员  编辑:  来源:   时间:2008-03-12
  •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82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08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08年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与资助标准


    根据教育厅下达的名额择优推荐,我院推荐名额3名(含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名额1名)。资助经费与去年相同(教育部5000/人,省内6000/人)。


    二、推荐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


    有意向的教师请于320日前向人事处报名,报名时请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请到浙江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zjedu.org/manage/add/info/12046799267664.phtml下载),学院根据申报教师综合条件在限额内择优推荐。


    2、注意事项


    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的拟申请学校拟研修专业必须是武汉中心网站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查询栏中提供的学校和专业(网址: http://train.whu.edu.cn/jinxiu/chaxun.asp)。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的拟申请学校拟研修专业可在全国各知名高校的重点专业中选择。





    人事处


    200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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