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员工服务,计财处特将财务报销流程重新设置,作了如下调整:
(1)报销程序不变,取消初审岗位,由会计直接审核后制单,最后出纳付款。
(2)学院本部业务由陈芳晨、陈琳负责审核报销。
(3)四方公司业务由徐宁蔓负责审核报销。陈绿萍机动,兼学院本部及四方公司的业务报销。新流程从即日起实施。
计财处
200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