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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做好200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作者:系统管理员  编辑:  来源:   时间:2007-06-15
  • 各系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工作安排,我省200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与心理学培训考试报名工作于20076月下旬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07621----22日。
    二、报名地点:各县(市、区)报名地点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市区报名地点在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内)。
    三、报名办法:首考者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件,上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登记表、准考证上各贴一张),填写《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费每科48.00元;续考生(补考生)凭准考证报名,填写《续考生报考登记表》,同时交报考费每科48.00元。
    四、学历条件及对象和范围:
    1
    、申请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首次认定幼儿园及小学教师资格时,对已聘任教师职务的非师范教育类中专毕业的在职人员,在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后,其学历可视同合格学历。
    2
    、申请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
    、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必须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当于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技艺的人员,经省教育厅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4
    、下列人员应参加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和考试:
    199411日后补充到教师队伍中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在编正式人员;
    19931231日前从事教师工作但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在编正式人员;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社会人员;
    五、考试日期为20071028(周日),考点统一设在温州市区。约于11月底向考生发放成绩。
    六、从本次开始,考试通知单由考生本人在考试当周登录温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wzer.net)自行打印,目前,暂无打印条件的考生,可到当地报名点打印。


    200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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