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温州高教园区2007年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广大师生的乘车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教园区内不设长途客运始发站(点)。根据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准在高教园区内设立长途客运始发站(点);五一期间需要返乡的高校师生要到市区各客运中心乘车;若需要包车或集体乘车的,在征得校方同意后,可与市区各客运中心联系,并到有关客运中心内上车。
二、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各高校职能部门要加强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强检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五一期间交通安全。广大师生要做到:不乘违法违规的营运车辆,不擅自包车或集体乘坐违法违规营运车辆及“黑车”。
三、要坚决取缔、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对发现在高教园区内设点组客、非法站场、“黑车”营运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高校广大师生对发现非法站点和营运车辆,要及时向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86792122
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四中队
温州市高教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处
二00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