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
“五四”运动是中国爱国青年为拯救民族危机而发起的反帝反封建斗争,为了纪念“五四”运动,弘扬民族革命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红色歌曲”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04年5月19日 晚上18:00
二、比赛地点:信息楼报告厅
三、要求:各系代表队演唱两首歌曲,内容必须是反映革命精神、现代化建设、美好生活的大合唱歌曲,每首时间不超过7分钟。人数不得超过40人。
四、奖励办法:邀请专家进行现场评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其它奖项若干。
五、注意事项:各系于5月10日之前将歌曲曲目上报院团委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