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院,各系、部、处、室:
为营造校园职业技能氛围,推动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充分展示大学生职业技能才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决定举办第二届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教务处正副处长、各系实训科长等人员组成,分管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及实训设备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系成立职业技能大赛工作小组。
二、 大赛日程安排
1、宣传发动与准备阶段(9月23日-10月15日)
①在总结上届大赛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大赛良好氛围,扩大大赛项目的参与面,原则上每个专业有1个比赛项目。要求10月11日前各系把比赛项目和报名人数情况统计好交教务处实训设备中心。
②各系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组织参赛学生进行必要的训练、指导,同时要求全天候开放实训室,供学生训练。对报名人数较多的项目,可以增加一次选拔赛。
③10月13日学院将在学术报告厅召开第二届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开幕式暨2003/2004学年第二学期技能比赛颁奖仪式。
2、大赛选拔阶段(10月16日-12月16日)
各系职业技能大赛领导小组组织好本系承办项目的比赛,并及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若干名,获奖名单要求在12月16日前报教务处实训设备中心。
3、总结表彰阶段(12月17日-12月31日)
由教务处汇总各项目比赛结果,择日举行全院技能大赛总结大会暨颁奖仪式,同时举行技能大赛成果展示。
三、奖项设置
各项目原则上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和鼓励奖若干名,由学院分别发给相应的荣誉证书和一定物质奖励,其中一等奖获得者授予该项目技能“能手”或“标兵”称号。对成绩突出的按学分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学分奖励。
二○○四年九月二十二日